WAP之家:为您提供最全最新的WAP技术,CP.SP.3G等行业资讯。 WAP之家交流论坛全新开放 点击进入>>
WAP资讯 | 3G动态 | SP动态 | 运营商动态 | 内容商动态 | 制造商动态 | 论坛讨论>> 每次自动访问
WAP技术 | WAP源码 | 手机编程 | 手机源码 | 无线技术 | J2ME技术 | 手机软件 添加到收藏夹
IVR技术 | SP资料 | SMS MMS技术 | 商业方案 | IVR下载 | 书籍教程 | 工具软件 语言:繁體中文

WAP之家资讯中心3G资讯3G动态TD-SCDMA决定中国3G的未来

TD-SCDMA决定中国3G的未来
作者:杨东  来源:中国通信新闻  发布时间:2005-12-22 16:39:11
验升级、沟通无限等新的品牌内涵。

  巴西和印度:新牌照体验

  巴西和印度都是近年来电信市场发展非常迅猛的国家,在电信牌照制度改革方面,他们已经走在中国的前面。

  国际电信联盟ITU2001年曾将巴西作为有效管制的案例来研究,2002年曾将印度作为促进电信市场竞争的案例来研究,这也从一个侧面肯定了巴西和印度电信管制的发展。

  尽管巴西对电信进行私有化和放松管制的历史不长,但它赢得了有效电信改革的声誉。自从1998年巴西对电信业进行私有化和引入竞争改革后,电信市场得到了快速增长。

  巴西的牌照(即许可证)制度是用一系列的服务门类来对电信提供某种服务授权,其中最主要的三种是固定电话通信(包括PSTN)、无线通信和收费电视。此外,巴西在电信自由化的初期,还有其他15种服务,主要是增值服务业务。

  在2001年,巴西的电信管制机构ANATEL将这种分离的服务统一成一个单一服务类别来授权,简称为SCM,通过SCM牌照来授权提供一系列多媒体通信的服务。

  ANATEL设计SCM的目的,就是顺应不断增加的电信服务融合的需要,去适应在电信市场全球化条件下出现的新技术。SCM涵盖了那些通过固定电话网络传输的音频、视频、数据、语音和其他声音、图像、文本以及相关信号。

  而巴西未来的目标正是建立一个单一的、技术中立的牌照,拥有了这类牌照,将能够提供所有类型的服务,它独立于传输形式和占用的频谱,即我们所说的“全服务牌照”。

  拥有超过10亿人口的印度,步子似乎迈得更大些。印度电信管理局TRAI的高级官员Raiendra Singh曾向我们介绍过印度从各类分离的牌照向Unified Licence(我们译为联合牌照,指服务业务类别的联合,如果能够经营所有的服务,即全服务牌照)制度转变的经过。

  印度从1992年就开始了电信服务业对私有企业开放的进程,1994年将固话和移 动服务对私人资本开放,1999年颁布了新的国家电信法(简称为NTP’99)来促进电信产业的发展,并逐步放开市场在所有电信领域引入竞争,比如在固定电话、国内长途和国际长途方面引入无限制竞争。

  然而,1998年,随着固定网的运营商推出了与“小灵通”类似的有限移 动服务"WLL",他们就跨越了移 动网和固定网之间的界限,进入了移 动的服务领域。曾经付出高额移 动牌照的移 动运营商便将他们告上了法庭。从那时起,印度电信管理局就做出决定,即牌照制度以及一些监管政策不应该妨碍电信技术的发展。

  于是,印度电信管理局考虑向全服务牌照迈进。

  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国家趋向发放一个全服务的牌照,考虑到技术发展、客户需求、电信服务提供商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优化使用,这些因素正激励着它们朝发放全服务牌照的方向发展。全服务牌照提高了在单业务牌照下的服务范围,从而消除了强加于技术应用的人为政策障碍。

  1999年,印度电信管理局TRAI开始讨论这个议题,并且把它放入到新的国家电信政策当中。他们制定了一个提案,但是这个提案引起了一些争议,没有在议会得到通过。鉴于这种情况,印度电信管理局决定,作为第一步,先在印度执行Unified Licence联合牌照制度。

  他们在这个过程当中,借鉴了很多国际经验,比如欧盟在2002年7月开始执行Unified Licence牌照制度,同时,澳大利亚、新加坡,以及发展中国家的马来西亚,也都率先执行了Unified Licence牌照制度。

  印度想实施Unified Licence牌照制度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去鼓励新的应用和服务的自由增长。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理念就是,如果能够开发或者采用一种技术来为用户更好地服务的话,那么作为监管部门,不应该加以任何的限制和阻碍。

  欧洲3G商用趋向理性 市场需求应避开三大陷阱

  欧洲两年多的3G商用经历,积累了很多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

  从2003年年初和黄率先推出3G服务开始,3G在欧洲已经走过了两年多的历程,其中不乏有一些弯路,但也积累了不少值得吸收借鉴的经验教训。

   政府参与管制

  在3G管制问题上,欧洲在利用发放3G牌照引入新运营商,并且采用了网络共享与站址共用的政策,解决了站址资源的供应可能出现问题,降低了运营商经营成本。

  虽然欧洲在3G管制上有值得借鉴的方面,但其教训仍是深刻的,而且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在目前欧洲3G已经初步启动的过程中体现得越发明显。

  另外,高昂的3G牌照费用也使运营商在网络建设与投资上显得捉襟见肘,过分依赖原2G网络实现话音全覆盖是这个问题的集中体现,在所有3G运营商的计划中都没有实现WCDMA网络全覆盖的时间表。在网络起步阶段,对3G网络进行孤岛式建设并利用原2G网络实现全覆盖的策略,无论从节约投资还是加快业务提供看都是合理的。但按照移动通信的基本规律来看,如果长时间内一个网络仍处于孤岛状态,那这个网络的竞争力与生存周期将大打折扣。

  至今为止,全球WCDMA产业已经在双模方案上投入了巨大的资源,不仅提高了技术演进难度,延误了商用进度,而且效果仍不理想。如果未来欧洲的3G运营商在WCDMA网络发展上仍过于依赖双模方案,其最终结果可能是3G服务将变成拥有高速移动数据接入能力,但业务使用范围小而且话音达不到2G水平的产品,而这点正是目前欧洲3G用户的普遍业务体验。

  运营商对3G发展前景与定位的分歧

  由于欧洲3G商用整体启动的时间一再推迟,建网压力、市场需求的不明朗性、对技术成熟度的判断分歧等都使欧洲3G牌照持有者对3G的发展价值、生存周期、市场定位等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而来自市场竞争的驱动也使运营商的决策矛盾重重。3G出现后所引起的异质竞争加剧,将成为摆在欧洲电信管制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当然,整体上欧洲的3G运营商对WCDMA的认识与定位都已经理性化,2000年的3G泡沫难以重新出现。

  技术成熟度是关键问题

  不同厂商网络之间、网络与手机之间的互操作(IOT)问题,以及手机基本性能是目前欧洲3G商用中面临的共同问题。

  除了自身发展成熟需要过程的内在规律外,3GPP缺乏对能力实现方式的具体定义,是WCDMA商用中互通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从目前的欧洲3G商用结果看,网络与手机之间呈现出一定的阵营化,这是手机与网络的配合程度成为手机选择主要因素的结果。另外,在网络与手机之间的IOT问题仍有待解决的情况下,不同设备厂商的网络要实现良好互通所需要的过程将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文章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