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重组应搁置 避免3G重复投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 李志能 倪宇君
前一段时间,关于电信运营商合并重组的讨论甚嚣尘上,流传着“六合三”和“四合二”等多种版本。给人的印象是合并重组已经铁板钉钉,关于电信合并重组不是是否要合并重组的问题,而是如何合并重组的问题。但是,我们认为,当前的电信运营商合并重组的方案依据不能让人信服,未考虑市场诱因不足的状况,行政推动的色彩过于浓厚,也未能为一些重要的相关决策影响因素留下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当前明确搁置电信运营商的合并重组,应是予以考虑的一种决策选择。
现有电信运营商合并重组的依据值得商榷
当前关于电信运营商重组的主要依据包括两个方面,都是从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角度出发。
一是从国际横向比较看,需要限制运营商数量防止过度竞争,保证国有资产增值。有人根据海外的商用3G网络运营情况研究认为,3个运营商进行运营,经营就不会亏损;两个双寡头垄断或者1个运营商独家垄断进行运营,不能充分体现竞争,会阻碍技术、网络、业务、服务的发展,导致3G发展受到遏制;3个以上运营商进行运营就一定会亏损。但这只是目前国际上的水平,它未必能够符合中国的情况,如地域宽广,地形复杂,人口总多等,也无法完全代表成熟的3G盈利模式!其实,国家有同一行业不超过3家国有企业的要求。但国有商业银行,不是也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大家吗?因此,3家只是一个数量概念,而不应该是一刀切的标准。
二是从避免3G重复投资的角度来看的。按照现行的运营商格局,国内3G牌照发放将至少4张,而每张全国性的3G网络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设备和用户使用终端投资,(运营商赠送用户终端将成为一种趋势)将在2千亿元以上的规模。在国资委看来,多发牌照将导致大量重复投资,3家也已经是重复投资了!
但是国资委从重复投资角度的考虑只是一个方面,不应简单地看成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例如,从目前3G的技术标准看,存在CDMA2000,WCDMA和TD-SCDMA三种标准。每种标准至少发放一张牌照已经成为定局。其中,TD-SCDMA虽然只有7.3%的专利标准是我们自己的,但是机会非常难得,除了可以用于防止国外标准的漫天要价,更重要的是可以它为起点考虑在电信领域后续的自主创新突破,推动TD-SCDMA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即TD-SCDMA标准本身的国际化,是得到国际主流电信标准化组织推荐或者批准的标准)和实地应用的国际化(即TD-SCDMA标准应用的国际化,是除中国以外,还有其他相当规模国家的运营商、网络、终端用户群体),进一步带动和提升我国电信企业的跨国经营水平。
为推动TD-SCDMA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和实地的国际化应用提供厚实的可商用化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国家应考虑多发放基于TD-SCDMA的3G牌照,推动更多的人使用TD-SCDMA,未尝不可能。目前,很多人根据TD-SCDMA的进展来预测3G牌照发放的日程表,联通、铁通等表示选择或者支持TD-SCDMA,应该都有借机保证独立存在的考虑。
现有电信运营商合并重组的市场条件并不成熟
现有电信运营商合并重组的讨论,大多将合并重组与3G发展挂钩。实际上我们撇开3G看国内电信运营商的合并重组,市场条件并不成熟。
首先,电信运营商资产同构的状况已经比较严重。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划江而治的地域格局已经名存实亡,通过发展小灵通这两家运营商也基本打破了以固定电话为主的约束。同样,联通经营的电信业务由成立之初的移动电话(GSM)和无线寻呼发展到目前的移动电话(包括GSM和CDMA)、长途电话、本地电话、数据通信(包括因特网业务和IP电话)、电信增值业务、无线寻呼以及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
因此,国内电信运营商的重复投资状况已经形成,除了中国卫通,几大运营商的资产从运营区域、市场渠道、经营业务和设备构成等角度看互补性不强。企业合并重组的目的通常是为了“1+1〉2”,合并的基础是市场基础是资产、经营领域和市场渠道等的互补性。当前国内电信运营商的技术、品牌等核心竞争力基本未形成,重组取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的基础不具备。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运营商重组会导致大量资产注销和闲置。
其次,现有电信运营商大多投资处于青黄不接的阶段,无力支付合并重组通常需要的注资和人员安排的成本。目前主要运营商的投资状况各异。联通对CDMA的巨额投资刚进入第四年,还未盈利。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小灵通规模化建设始于2000年,最后一个省份上海到2004年才完成规模建设,而小灵通投资(包括建设成本和经营成本)回收一般需要4-5年!中国网通则有合并中国电信北方十省与网通控股和吉通造成的额外负担需要消化。中国移动经营状况良好,则恰恰是因为10多年来对GSM的投资到了瓜熟蒂落的阶段。
从投入到形成产能,再到盈利收获,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企业在考虑投资新的产品服务时,应尽可能完成收获前一轮投资,再进行下一轮投资,以利于企业投资形成良性循环。形象地说,就是要避免投资的“熊瞎子掰苞米”现象。电信企业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因此,尤其应重视把握当前电信企业投资状况,避免重组带来额外负担。
总体上,电信运营商对合并重组的态度是比较消极的,经营状况较好的运营商,希望保持自己的相对优势地位,将精力集中在自主的经营方向,不愿意因为兼并经营状况差的运营商背上包袱;而经营状况较差的运营商,宁为鸡头,不为牛后,不愿意因为合并重组失去独立存在的可能性。围绕电信运营商的合并重组,却缺乏电信运营商的强有力支持,现有电信运营重组的方案着实令人忧虑!
行政推动电信合并重组存在负面效应
在重组的市场诱因不足的情况下,依靠行政推动电信运营商的重组,存在多种缺陷,容易引发负面效应,导致资产状况恶化。
首先,目前行政推动大多从硬件资产出发,忽略人力资本、企业管理系统、企业文化价值观等企业有机组成部分的内在价值,往往很容易造成被重组企业经营班子失去话语权,技术队伍散失,企业系统被肢解,企业运营节奏被打乱,导致人心惶惶,人浮于事,人力资本流失。
其次,现有国资委的管理体制混淆了国企和国资的概念,客观上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