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与四大唱片合作陷入僵局 |
| 作者:数字音乐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11 14: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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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中移动以及四大唱片内部传出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针对之前双方一直看好并积极推动的运营商与CP的直接合作模式,四大唱片率先表示了不满,这次事件不但会让中移动,中联通重新评估合作模式,更会给马上要进入数字音乐领域的中电信和中网通以及即将出现的3G整曲业务带来很大的影响! 通过跟行业内人士的交流,得出了一下一些结论: 四大唱片因何对与中移动的合作表示不满? 一.在新的合作模式及分成比例下,四大唱片认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甚至比之前的CP-SP-运营商合作模式更差; 二.在之前合作谈判时,中移动承诺会在某些音乐作品上与四大唱片进行直接的,排他的合作(比如首发),并且提供各种渠道的宣传和推广的支持,但是在合作过程中并没有兑现; 三.中移动曾经许诺给四大唱片透明清晰的统计数据,同时在各业务线上给四大唱片开放绿色通道以及专有的门户位置,这些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一样没有得到解决; 四.在整曲业务的合作中,四大唱片都会要求合作方使用自己所认可的DRM标准(比如四大唱片都认可OMA 1.0标准)对音乐作品进行保护,中移动(华为)也确实在自己的音乐平台规划中考虑了DRM的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DRM标准选择以及与DRM厂商的合作模式,DRM提升了用户使用门槛,降低了用户体验)一直没有实行。 为什么会出现上面四个问题呢? 第一个问题:首先,唱片公司并不了解运营商内部的情况,都认为跟集团公司直接进行合作就真的能把之前SP所分走的那部分利益拿到自己手中,其实不然,在运营商这种两级法人三层架构中,集团公司并不能完全掌控各省公司甚至市公司,音乐的销售,推广,用户数据的掌握都在省公司。以中移动为例:移动集团把中央音乐平台(全网音乐业务)的运营授权给四川移动公司,那么四川移动公司其实就是中国移动内部的MSP或者MCP,四川移动作为运营实体就拿走了原本属于SP的那部分收益;其次,中移动并不具备SP那种无孔不入的广泛的推广手段,直接跟集团合作的那部分音乐同样被MSP(四川移动)提供给各省公司使用,而同质的音乐同样有大量SP直接提供给省公司使用,无论在利益上,还是宣传的配合上都是SP更占优势,这也就导致了唱片公司与运营商直接合作的那部分音乐内容根本就得不到利益保障。 第二个问题:中移动的想法其实很好,通过直接合作,特别是新歌的独家排他合作(一般是一个星期左右的独家)利用其庞大的网络渠道以及大量的客户群实现数字发行,但是有几个因素制约了这些的实施:首先无论四川移动还是唱片公司都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精力去及时把新歌制作,上传,然后分发出去(SP能够在歌曲刚出小样就获得,并且快速制作完成然后上线销售),其次,四川移动把歌曲制作完成同步给各省移动的音乐平台,等到上线可能七天的独家期已过,SP提供的歌曲已经满天飞了(更有意思的是唱片公司给了移动独家期再卖给SP的价格也降低了)再有,中国移动各业务线,各省公司都各自为政,作为音乐,彩玲的运营方四川移动,根本就很难利用上他们的推广与宣传渠道,甚至可能在利益上还要照顾其他业务线(比如在WAP门户上推广音乐,可能还要照顾卓望的利益,雁过拔毛) 第三:中移动的音乐平台还没有达到能够管理完整的用户信息,实现音乐的集中定购能力,大部分完成的都是路由转发的功能,真正的定购关系,用户资料还是在各省公司或者其他业务线上保管,因此根本无法实现清晰透明的销售数据查询;而且就算在技术上能够实现了,中移动真的会把用户数据交给四大唱片来看么?他不久丧失了回旋的余地了吗? 第四:关于DRM的问题我将会单独用一篇文章进行分析。 在这些问题上,有移动内部体制影响的,有网络结构技术层面导致的,也有移动故意而为之的,想要解决实在是非常的困难,而且这些问题基本上联通,电信,网通也一样存在。那么这些问题会给电信,网通等后进入运营商,以及将来3G的音乐类业务带来怎么样的冲击呢? 第一:四大唱片很可能会改变与运营商的合作策略,特别是分成比例,据唱片公司内部人士透露,5:5的比例将不会再沿用; 第二:对于数字发行(包括首发,定制手机内置等方式)可能会像对待传统发行商那样要求预付金; 第三:要求必须有透明的实时查询系统以及准确的报表提供,同时给与四大唱片相应的专属销售区域和绿色通道支持; 第四:必须使用四大唱片所认可的DRM标准。 其实像我之前一样,许多运营商内部人士都觉得运营商作为甲方去掌控整个产业链易如反掌,对于整个的商业模式都缺乏细致和长远的考虑,认为只要越过SP这个环节,整个产业就会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看来音乐业务就摔了跟头,四大唱片根本就不会把你当成甲方,毕竟中国区的收入不过占四大全球收入的九牛一毛;SP尾大不掉;运营商自己运营根本没有精力和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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