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香港模式打击短信骚扰 |
| 作者:耿海军 来源:珠海特区报 发布时间:2007-6-12 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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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在哪个城市,每天几乎都要无可奈何地删掉几条垃圾短信。 这些“信骚扰”可谓是五花八门,卖楼的、卖车的、卖发票的、卖六合彩号码的等等。其中不少短信的背后,都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设置了无数欺诈的陷阱。短信上当的例子也屡屡见诸报端,本来是回短信退订某个包月套餐,结果成了订阅邀约;本来是查询自己为何中奖,结果却泄露了银行密码被套现了几万块…… 最近,香港政府制定了《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草案》。条例规定了如下的约束和权利:促销电子邮件、传真、录音电话、手机短信以及视像信息将受到规管,发布信息者须注明来源,并提供“拒绝接收”选项供市民选择……若促销者违规发出信息,初犯者最高罚款10万港元,再犯者则罚款50万港元……而且不愿意接收该信息的市民可以将电话号码登记在册,日后所有SP都要在香港电讯管理局申领名册,不能向名册上人士发信。 “我的手机我做主”——只有我们真正拥有了短信广告接收与否的权利,电信运营商才不会在利润的诱惑下对垃圾短信视若无睹,而别有用心的“信骚扰”者也就失去了滥发广告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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