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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P之家资讯中心服务商资讯市场动态我告“超女”短信欺诈

我告“超女”短信欺诈
作者:不详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8-8 11:02:08

本文背景:2007年6月14日,第一起针对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收费涉嫌欺诈的案件在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针对"超级女声"短信投票业务收费的质疑和投诉始终存在,但最终走向法庭,这还是第一次。而以法律叫板电视选秀节目的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曾国技。庭审结束后,曾国技记录了这起被媒体称为"'超女'短信欺诈第一案"的前前后后。

  费单上莫名的超级女生业务费用

  2006年11月22日,我陪伴师兄前往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营业厅办理业务,在排队等候办理之际,我为消磨时间顺便查询了自己的资费详单及业务详单,却偶然发现在2006年9月、10月、11月间我被连续收取了3个月共计45元的超级女声业务费用,不禁产生疑惑。虽然我在2006年8月18日超级女声复活赛当夜曾经按照提示进行过投票,可是当夜我所支持的选手并没有复活成功,本非"粉丝"的我自然就停止了投票,那为何还会产生相关的超级女声业务费用呢?

  我就此问题询问了移动前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首先称其项业务收费为代收费,真实的收费方系SP服务商海南众通公司,并告知我联系方式,我请求工作人员代为联系沟通,其在打过一个电话后答复如下:此项业务为您自己于2006年8月18日自行定制,业务内容与资费标准已有说明,SP服务商按照业务内容每月为您发送相关超级女声花絮,每条收费1元,每月15条,共计15元,如果您需要取消该项业务,请发送短信至10086取消定制。

  我当时大为困惑,8月18日复活赛之时我仅投了票而已,并未定制所谓的业务,为何随后的3个月会产生相关的费用呢?我就此向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回答,有相关上行短信证明我确实定制了相关业务。

  幸运的是,出于一种纪念的考虑,在手机里我居然保存了2006年8月18日夜的具体短信内容,当下翻阅,顿时大悟——原来超级女声投票中所宣传的"一元一条"并非如普通人所理解的发送一条短信,收费1元,而是自行解释的SP服务商给你发来一条短信,每条收费1元,而你回复短信,就是使用短信套餐服务,依然需要交纳相关的信息费;如此解释,每月发送15条短信,收费15元自然是再合理不过乃至天经地义之事。初步了解事件内幕后,我既未继续询问,更没有与之争论,因为深知无益,而是平静地离开了营业厅,然而,却一直不断地问自己:这是合理的吗?

  是定制还是欺诈

  回学校的路上,我把这个事情跟师兄陈述了一遍,听完之后,他说自己也曾多次经历与听说过类似的事件。我们当下推断,这应当不是个别而是普遍现象。我们一致认为,从法理上讲,这绝对是违法行为,而且不是一般而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

  校当晚,我把自己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查阅了相关法条与互联网上关于类似事件的相关投诉与报道。结果验证了我们的判断,各大媒体上关于SP增值服务(我所遇到的短信服务只是其中一种,还包括彩信、彩铃、炫铃、语音等多项让人一时难以明白的增值服务)涉嫌欺诈收费的报道连篇累牍;各大投诉网上仅关于与我一样的超级女声投票之后仍被收取相关费用的投诉就非常多。对于这样的投诉,难道就从来没有人以法律的维度来考量过这种现象吗?在法律的视域中,会怎样定性呢?

  带着这些问题,在随后的几天里,我和我的同学、老师、朋友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的探讨,就短信息服务违规收费现象的相关法律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法律规定,这就是一种欺诈,而根据信产部的规章、文件、意见、通知,这更是明目张胆的违规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而我们有必要,也有责任,通过相关方式,从法律的角度对这类问题做一个确认和总结。

  大家一致认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我便成了这起诉讼的当事人,当时也绝未料想到这起诉讼随后会引起媒体的关注。

  艰辛的取证

  关于案件的初步意见早在2006年12月的时候已基本达成一致,然而我学业繁忙,该诉讼一直没有正式提上日程。

  2007年3月,随着大三下学期课程任务的放松,案件开始真正进入诉讼阶段。类似的短信息欺诈侵权案件的取证是尤为艰难的,一方面,不仅是双方当事人悬殊的力量对比,更重要的是双方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地位,另一方面,类似案件的关键证据基本上都保存在侵权者一方的数据系统内,侵权者虽然谈不上阻挠取证,但是绝对会通过各种方式予以拖延乃至拒绝。因此,虽然3月前后我们的起诉状及相关的准备已基本完成,但是由于取证的关系,直到4月法院才正式受理该案。

  回想起来,虽然当初觉得相关的取证过程简直是一场看不到终点的煎熬与磨难,现在觉得或许是一种磨砺。在此过程中,我们曾经连续不断地奔走于5个移动营业厅,遭遇N句不负责任的"对不起",才最终取到本案的关键证据之一的话费详单与短信详单;我们曾无数次往返于移动各大营业厅之间,只为收集到更多的相关证据;我们曾打电话到信产部的诸多部门,询问有关信息;我们曾一遍遍地搜寻复活赛的视频录像;我们曾寻求对于网络资料和短信资料的相关公证,打了无数个空号电话后终于在长沙公证处得到确切答复,网络公证1500元,短信公证1200元;因资金的困乏只能放弃(庭审之后,所有的网络资料都业已消失,虽然通过baidu的快照功能还能查看,但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我们只能通过朋友在海南为我们调取海南众通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料;我们还曾设想公证司法试验的过程与结果,以从社会学的角度证明这种欺诈的客观性,可能是避免麻烦的考虑,公证处却告知我们没有该项业务……

  我们只能托师姐的朋友帮忙在上海为我们调取上海掌上灵通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料;在登记资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时候,我们只能厚着脸皮,请自己在上海、海口、长沙、北京从事实务工作的师兄黄海州、师姐孙雨寒在百忙之中为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只能给"时间就是金钱"的他们打一点还不够路费的辛苦费过去;只能通过google从蛛丝马迹中串联起事实的真相……

  甚至由于经验的不足,在法院的立案厅也因基本的常识问题吃了两次闭门羹……无数的曲折之后,终于在2007年3~4月间基本收集齐本案关键证据,于2007年4月23日接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传票,定于2007年6月14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开庭前无数次模拟庭审

  自案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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