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套餐”说停就停 用户质疑单方违约 |
| 作者:陈颖婷 李欣 来源:解放网—上海法治报 发布时间:2007-6-14 15:4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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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小张是个手机网虫,自从上海移动开通了GPRS包月服务后,手机就成了他的“移动电脑”。但随着近日上海移动给上网包月用户发送的一则计费更改短信,宣告了小张的“廉价午餐”的结束。根据上海移动的公告,从下月起,原来的20元短信GPRS无限包月将取消,即使用户不愿调整,上海移动将默认为包月用户转成标准资费。 “上海移动单方面强制对用户手机套餐进行更改,这不是霸王条款吗?”移动用户纷纷质疑上海移动的这次资费调整。上海移动表示,此举是针对恶意欠费用户增多,以及投诉量剧增而推出的正常调整,由于套餐的期限为1个月,因此下月生效的调整不属于违约行为。 用户质疑:强制更改套餐 此举涉嫌违约 近日来,上海移动的用户纷纷接到一条短信:上海移动将于6月1日起停止20元GPRS业务,用户可以转为标准套餐(资费0.03元/Kb)、关闭GPRS功能或者重新申请GPRS套餐。同时短信末尾还注明,如果用户不主动取消,上海移动将默认转为标准套餐。 那么改变套餐对于原来的包月用户意味着什么呢?一名移动用户给记者算了笔帐:5月份(1日至24日)流量总计130M(其中用GGTV看了一集《猫和老鼠》,用掉11M;看《蜘蛛侠3》用了40M;单纯看网页的流量为80M),总共只花了20元。但如果用默认套餐,以3分钱1KB换算,用户将花费3000余元的流量费。 用户表示,上海移动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面更改套餐行为是违约,同时甚至公告“如客户不作选择的,将调整为入网时默认的GPRS标准资费”,变相强加消费者接受降低服务质量的资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移动解释:套餐协议周期为1月 资费调整并非违约 上海移动表示,自己推出此项调整实属无奈。“这是由于目前恶意欠费增多以及有关上网的投诉剧增所造成的。”上海移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由于近年来有许多移动的用户购买了包月上网卡后,到外地进行上网,造成恶意欠费。用户大多不是实名制,造成移动追讨困难。 其次,上海移动将套餐转换为不区分CMWAP和CMNET的手机上网套餐,主要还是考虑到客户的利益。该负责人表示,以往在客户包月使用WAP上网时,常常会无意开启价格较高的CMNET上网方式,并因此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平均每月有近百个这方面的投诉。”该负责人说道。 针对用户质疑的此次调整是否“违约”,该负责人认为,虽然包月套餐也是一种变相的合约,但合约的期限不像有些用户所称的终身制。“我们没有和客户签订书面合约,一般是按月来计费结算,用户也可在使用满一个月后,对套餐进行更改。 所以这个合约的期限其实是一个月。”他还表示,资费的收取是随着技术和服务的不断发展而调整的,因此这次套餐调整也只是“资费调整”,并不是“单方面违约”。 专家意见:“默认调整” 应该有利消费者 “‘默认’就该朝着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方向进行调整。”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认为,上海移动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明确告知消费者调整后的得失,保障其选择权,问清并确认消费者调整意向、最后保障消费者利益,在不作选择的情况下,应当视为用户默认了‘最低资费’。 他表示,上海移动这次的做法比以往许多垄断性企业所采取的做法有所进步,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上海移动有义务向客户说明,原先的套餐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如果确实是对消费者有利,上海移动也应该作更详实和有力的解释。 其次,如果要进行套餐的转换和调整,上海移动需要向客户说明,新套餐与老套餐是不是在同一技术层面上。如果因为系统、技术升级带来原有的服务无法再提供,所以要采用新套餐、调整老套餐,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是同一技术层面上套餐的转换,则要关注是对谁更有利。 最后,唐健盛认为,“不作选择,就被默认”的做法不够妥当。“即便要视为用户‘默认’,默认的也应当是对消费者最经济的状态,恢复到对消费者意味着费用最低、甚至不用收费的状态,而显然不应是按照现有的标准进行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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