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移动关于彩铃SP对彩铃版权自查自纠公告 |
| 作者: 来源:广东移动 发布时间:2007-6-15 14:19:33 |
|
各彩铃合作伙伴: 近期,我司陆续接到关于彩铃版权问题的投诉,其中包括CP下线申请、法院的协助调查函、现网彩铃SP主动要求歌曲下线的申请函等。以上情况表明,彩铃的版权问题仍需加大审核及监管的力度。因此,我司要求现网彩铃SP对彩铃版权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对象:所有审批通过的彩铃歌曲(含隐藏的)的版权; 二、自查截止时间:2007年6月18日24:00前。 所有彩铃SP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按附件1格式填写,并于2007年6月18日24:00前发送至yangliu2@gd.chinamobile.com邮箱,逾期申请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三、对应处罚: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V3.0》中规定——“SP的业务内容违反国家有关版权保护的规定,或提供虚假、或伪造版权证明(授权证明)”的,属于“二类违约”,若是一级影响度的,将被处以“红牌”;若属于二、三级影响度,也将被处以“黄牌”。 四、后续工作的处理: 1、我司将根据SP本次申请下线的彩铃统一进行批量下线操作。 2、若彩铃SP在6月19日后仍有涉及彩铃版权瑕疵等情形的,即便只有一首彩铃,也将严格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法院来函要求协助调查的:我司将所涉及的彩铃马上作隐藏处理,并按法院要求提供彩铃的下载量等数据;若法院最后裁定、判决SP确实侵权的,立即将该彩铃下线,并对SP按违规情形追究违约责任; (2)CP(或其他SP)提出将某SP公司的某首彩铃下线的申请的:具体流程见附件2。对查实存在版权瑕疵的彩铃,进行下线处理,对被指控的SP,按违规情形追究违约责任; (3)SP主动提出申请彩铃下线的:经我司核实,如不存在版权瑕疵的,则直接做下线处理;对查实存在版权瑕疵的,则进行下线处理,并按违规情形追究违约责任。 请各彩铃SP按要求马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维护彩铃市场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 移动梦网信息合作服务中心 2007年6月12日 附件 |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
|
文章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