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业务不良信誉记录通报 |
| 作者: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12 9: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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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信部清[2006]314号)要求,结合广西通信行业“人民邮电为人民”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创建活动部署,为加强对信息服务业务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解决“短信陷阱”等问题,广西区通信管理局决定定期通报信息服务业务提供商的不良信誉记录(第一批通报名单详见附表)。 不良信誉记录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报送的《信息服务业务投诉及处理月报》、广西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受理并查实的信息服务业务投诉等情况综合而成,以文件通报、网站公布等形式定期公开。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通报情况,加强对相应信息服务提供企业的管理。对履次违规、不服监管的SP,根据区通信管理局通知,停止对其提供接入或代收费服务。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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