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结算联系人变更 |
| 作者: 来源:黑龙江移动 发布时间:2007-4-19 10: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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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结算联系人变更的通知 发布者:黑龙江 发布部门:黑龙江移动数据部 发布时间:2007-04-09 紧急程度: 紧急 各合作伙伴 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的总体安排调整下,SP结算工作从2007年4月开始由省公司业务支撑中心移交至省公司研发中心。现将有关结算调整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邮寄地址变更 要求各合作伙们每月按SIMS系统发布结算数据开发票,每月18日前将信息费发票邮寄到我公司,邮寄地址:哈市南岗区文昌街70号研发中心6003室 崔玉洁 收,邮编:150040,联系电话:13796094743,电子邮箱:cuiyujie@hl.chinamobile.com。 2、发票填写要求 A. 写清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付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合作伙伴公司全称); B. 发票正面加盖合作伙伴公司发票专用章(与收款单位名称一致); C. 大小写金额与结算单一致; D. 每张发票背后必须盖上企业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等信息的条形章; E. 每张发票可以开多月信息费,但需要按月单列; 每张发票也开多个业务,需分业务单列,同时必须标明:**月短信(WAP、IVR、彩铃等)。 3、全网短信SP没取得黑龙江通信管理局备案前,按有限公司的要求要暂停结算,请不要向我公司邮寄发票,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4、SP信用积分考核分数低于20分,按有限公司的要求要暂停结算,请不要向我公司邮寄发票,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5、对帐流程未变更,仍按原流程执行。 请各合作伙伴仔细阅读以上要求,做好开具发票邮寄工作,并认真核对填写内容,以免影响结算工作。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 2007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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