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梦网合作伙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清函 [2004]12 号)相关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标准幅度内,自主确定资费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现组织七月申请新增业务的合作伙伴进行资费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按照附件1中的表格模板及填报说明,进行《广东省电信资费备案表》的填写,其中备案号请参见附件2;
2、附表中业务项目、业务说明及业务资费等各项目,请以附件2为准;
3、将《广东省电信资费备案表》打印一式四份,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填报说明等无需打印;
4、将四份《广东省电信资费备案表》亲送或快递至梦网合作中心值班经理收;
5、将电子版《广东省电信资费备案表》(xls格式)以E-MAIL形式发送至dwydmwxxhzfwzx@gd.chinamobile.com邮箱,邮件标题及文件名均请使用“广东省电信资费备案表(XX公司)”。
二、注意事项
1、接收资料及邮件日期为8月28日—9月10日,逾期未交者将统一停止代计费、终止合作;
2、《广东省电信资费备案表》各项信息务必清晰、准确,我司将于9月11日统一进行核对,出现错漏者统一停止代计费、终止合作;
3、资料及邮件接收情况另行通知,请届时留意公告。
此项工作质量要求较高,务请各位合作伙伴提高认识,统一步调,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感谢各位伙伴的一贯支持!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
移动梦网信息合作服务中心
2007年08月28日
附件:
附件一:电信资费备案表.doc
附件二:各合作伙伴业务项目(7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