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通07年3月地方性SP业务结算通知 |
| 作者: 来源:广东联通 发布时间:2007-6-15 11:3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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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通无限合作伙伴: 2007年3月地方性业务结算通知见附件,请各公司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提交发票和结算表(有关要求请认真看附件)。 注意:同一个单据编号,不同地市发生的费用,请按对应关系分别开具发票。 如果发票不合要求或没有提交结算表的,费用将无法支付。 发票开具要求请见前面通知中的附件《地方性SP结算所开发票的要求》,请按要求粘贴好发票。 发票提交时间要求:4月30日前。 发票递交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新时空大厦一楼营业厅 广东联通增值业务运营中心服务窗口 收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37883219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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